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遵循哲學社會科學人才成長規律,根據之江社科學者培育計劃,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辦公室現啟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課題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結題要求
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課題設置引進人才團隊支持課題和青年英才培育課題兩個類别。
(一)引進人才團隊支持課題
重點支持近年來我省各教學科研單位引進的有全國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通過組建科研團隊,組織開展課題研究、研讨交流、學術指導等多種形式的學術活動,引領、培育我省中青年學者成長。
1.團隊申報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風正派,誠實守信。
(2)團隊負責人為2019年以來從省外正式調入(不含柔性引進)我省教學科研單位的有全國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高層次人才包括:作為第一作者獲得過本學科領域公認的國内外重大獎項或入選國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庫、作為首席專家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首席專家、入選國家或省級重大人才工程等的專家學者。浙籍學者和國家級人才名額單列。
(3)團隊負責人身體健康, 196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文學科領域特别知名的學者年齡可以放寬至65周歲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依托學科擁有哲學社會科學一級學科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或為我省A類一流學科;所在單位已為團隊負責人建立專門的人才工作室或提供相應的研究平台載體,為引進人才開展學術研究工作提供軟硬件設施等保障支持。
(5)團隊成員不少于5人,年齡結構、職稱結構、專業結構較為合理,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開展創新研究的能力,有足夠的時間精力投入課題研究。
2.課題申報
團隊申報引進人才團隊支持課題,課題級别為省社科規劃重大課題,課題負責人為團隊負責人。下設3-5個子課題,級别為省社科規劃一般課題,子課題負責人要求皆為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中青年學者(有在研各類國家級課題的不得申報),外單位成員不超過團隊成員總數的五分之二。子課題研究經費參照省社科規劃課題經費标準分配。課題研究期限與團隊建設期一緻,一般為3-4年。
鼓勵團隊就形成系列化高質量研究成果加強課題設計,可參照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研究方案設計。有在研省部級社科項目的中青年學者允許作為子課題負責人,但研究成果須以浙江省社科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課題為首要标注。
3.課題結題
課題研究期間應召開與課題相關、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論壇(研讨會)不少于1次,并及時向省社科聯遞交會議學術綜述不少于1篇。
(1)子課題結題要求:參照省社科規劃課題結題标準,且子課題負責人為第一作者、總課題負責人聯合署名的成果不少于50%。團隊建設期滿後,總課題未達到結題條件的,達到結題條件的子課題可按要求申請單獨結題。
(2)總課題結題要求:所有子課題達到結題要求或超過一半的子課題達到以下條件之一:①負責人獲得更高層次人才稱号;②負責人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③研究成果獲得本學科領域公認的國内外重大獎項(排名前2)或省部級社科優秀成果獎(排名第1);④研究成果獲得省級及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不少于2件(其中在《浙江社科要報》上刊發的不少于1件)。
團隊負責人以團隊主要成員為力量,以本專項課題為基礎,獲批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建設期滿後,總課題可以申請結題。
(二)青年英才培育課題
重點支持我省在社科領域有一定學術影響力、有較大的發展潛力的青年英才,通過邀請我國知名專家學者、我省知名決策咨詢專家擔任導師,開展課題研究、研讨交流,實行一對一指導等形式,提升學術研究水平,為培養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領軍人才打下堅實基礎。
1.申報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風正派,誠實守信。
(2)在浙江省教學科研單位全職工作1年以上的在職在崗人員;并承諾課題如獲立項,在課題研究期間工作單位不調離浙江省,否則省社科工作辦有權追回全部資助經費。
(3)具備較強的學術創新能力,已被評為浙江省社科聯之江青年社科學者或列入本單位重點人才培養計劃。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曆,或作為第一作者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社科研究優秀成果獎獎勵。
(5)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已邀請本研究領域的國内(不含本省)知名專家學者,或被省内有關教學科研單位聘請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詢委員會委員擔任導師。邀請的導師(不含申請人的研究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應具有嚴謹的治學态度、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甘于奉獻,提攜後學,樂于開展學術技術傳幫帶;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年齡一般在70周歲以下(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國内知名專家學者要求獲得國家級人才稱号或人才榮譽。優先邀請省外工作的浙江籍專家學者;應用對策研究領域的優先邀請熱心幫助浙江省經濟社會發展、對浙江省省情比較了解的專家學者。
2.課題立項
課題級别為省社科規劃重大課題,課題負責人為青年學者+導師,承擔單位為青年學者所在單位,導師的課題研究經費(含咨詢費)不得低于課題資助經費的五分之二。課題研究期限為3-4年。有國家社科基金等在研項目的學者允許申報,但研究成果須以浙江省社科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課題為首要标注。
3.課題結題要求
課題研究期間應召開與課題相關、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論壇(研讨會)不少于1次,并及時向省社科聯遞交會議學術綜述不少于1篇。課題應達到省社科規劃重大課題結題标準,且青年學者為第一作者、與導師聯合署名的成果不少于50%。
課題研究期内,在導師的實質性指導下,青年學者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研究期滿後可以申請結題:①獲得國家級人才稱号;②研究成果獲得教育部社科優秀成果獎等本學科領域公認的國内外重大獎項(排名第1),或浙江省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排名第1);③研究成果入選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文庫;④研究成果獲得省級及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不少于3件(其中在《浙江社科要報》上刊發的不少于1件)。
二、單位申報和管理要求
(一)限單位推薦申報。應結合本單位“十四五”期間的發展目标和定位、學科優勢和特色,以及人才培養計劃,有重點地推薦人選。各單位要以申報本專項課題為契機,進一步優化學科結構、凝練學科發展方向,科學規劃學科發展和人才發展。要立足學術傳承和人才培養,加強中青年人才儲備、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學術團隊建設,推動相關學科領域形成結構合理、代有傳承的人才梯隊。
(二)申報單位應切實加強對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課題的支持和管理,在申報時附上相應的扶持和管理措施,包括對青年英才培育課題導師在責權利方面的規定,同時須明确終止或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内不得申報任何研究課題和人才稱号。
(三)申報單位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宣傳動員、組織申報和審核把關等工作,确保人選質量;推薦人選須在單位内進行公示。
(四)申報單位要對申報者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五)課題一經立項,課題《申報表》即成為省社科工作辦與各課題負責人(含導師、子課題負責人)、承擔單位的有約束力的協議。要求承擔單位與本單位的課題負責人簽訂相關協議,明确各方權利與義務,加強指導、服務和管理。
三、推薦名額分配
2024年度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課題面向省内主要教學科研單位。我校各限額1項。有意向申報的老師将《申報彙總表》于7月29日17時前報送至835233837@qq.com,未報送意向的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項及申報要求
1.之江青年(不含第六批)申報的重大課題一經立項,同時視為之江青年拔尖人才項目。省社科聯在推薦各級各類人才項目時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推薦。
2.為培育壯大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隊伍,本專項課題每人僅支持一次。承擔過曆年各類領軍人才支持課題的,均不得申報。
3.本專項課題最終材料報送學院截止時間到7月31日17時。
紙質申報材料:《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培育課題申報表》一式7份(其中一份單位承諾及所在單位意見由學院審核簽章),佐證材料2份。電子申報材料:《申報表》、佐證材料、《申報彙總表》(excel版)。
附件材料.zip